欧洲足协成员国国内联赛的前列球队、本土顶级盃赛冠军及卫冕球队。每国派出球队的数目是根据该国联赛在欧洲足协的排名系数而定:而排名较高的国家可派出较多的球队参赛。另外有三个参加第一轮的名额授予公平竞争球队,欧冠联赛资格赛第三轮落败球队均可进入附加赛,而欧冠附加赛落败球队则进入小组赛。而欧冠联赛分组赛各小组的第三名则可于三十二强加入竞逐。 比赛共分十轮进行,除小组赛及决赛外,其它各轮均以两回合淘汰赛形式,采取「主客制」决胜负;倘若两回合总计入球数相同,则计算客场入球,若仍未能分出胜负,则须加时再决胜负,联盟盃并不设黄金入球或银球制,两队必须完成加时上、下半场各15分锺的赛事,加时入球较多的一队胜出,若加时入球总数相同则计算客场入球,倘若加时赛互交白卷则以点球分胜负。